商标分类
注:“群组”分类仅适用于中国区域
第四十二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;工业分析与研究;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。
[注释] 第四十二类主要包括由人,个人或集体,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服务;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、物理学家、工程师、计算机程序员等专业人员提供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—由从事评估、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和科学家提供的服务(包括技术咨询); ———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—商业研究与开发(第三十五类); ———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(第三十五类); ———金融与财政评估(第三十六类); ———采矿和石油开采(第三十七类); ———计算机(硬件)的安装与维修服务(第三十七类); ———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、兽医和精神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(第四十四类); ———医疗服务(第四十四类); ———花园设计(第四十四类); ———法律服务(第四十五类)。
4209 提供研究和开发服务
[注]
4210 提供地质调查、研究、开发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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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11 提供化学研究服务
[注]
4212 提供生物学研究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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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13 提供气象情报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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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14 提供测试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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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16 外观设计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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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17 建筑物的设计、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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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18 服装设计服务
[注]
4220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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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24 提供艺术品鉴定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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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27 单一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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